专注电炉铸造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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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09 11:21:34 作者: 乐鱼网页版登录入口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78,287.6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57.536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2.2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铸造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内燃机、机床工具、发电设备、轨道交通、管件阀门、矿冶机械等领域。我国是铸造大国,根据中国铸造协会发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铸件总产量达到5,405万吨,同比增长4%,约占世界产量的一半,连续12年稳居全球第一。

  汽车工业是铸件最大需求用户,2021年,汽车铸件占比为28.5%,其次是铸管及管件,占比16.4%,由于出口的拉动作用,汽车铸件产量同比增长2.7%;机床、通用机械及新兴起的产业如机器人等领域铸件需求增加。

  2023年,机械装备制造业预计仍将维持稳中向好的局面,利于铸造行业继续保持低速增长,但面对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将促使行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向绿色化、轻量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铸造辅助材料产业是圣泉集团传统支柱产业,圣泉集团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铸造辅助材料)。铸造用呋喃树脂产销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年产能12万吨,以呋喃树脂、冷芯盒树脂、热芯盒树脂、涂料、固化剂、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熔炼材料等为代表的铸造辅助材料产品达一百多种,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轮船、飞机、风电、通用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铸件和高档精密出口铸件生产。

  公司在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基础上,重点增强其环保、低碳、安全、可持续特点,保持绿色铸造辅助材料全球第一品牌殊荣;积极地推进由一站式产品供应商向融合产品制造、模拟软件开发等要素的一体化铸造方案供应商转变;开展前瞻性产品研制,储备、发展好3D打印、铸造仿真模拟技术、环保型铸造用粘结剂,高端铸造用无机粘结剂,树脂砂再生等前沿技术,积极拥抱新动能;不停地改进革新公司现在存在的泡沫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等高科技节能产品生产技术,推动传统铸造产业升级。

  酚醛树脂是人类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合成树脂之一,因其具有非常明显的耐高温、耐烧蚀、阻燃等优点而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子材料、耐火材料、摩擦材料、磨具磨料、保温材料、模塑料、复合材料、航空航天等诸多领域。随着我们国家制造大国的地位不断稳固和提升,中国变成全球酚醛树脂制品使用和消费的第一大国。受经济下行影响,酚醛树脂需求量在2022年出现下降,但公司通过积极的经营策略,扩大传统市场的占有份额、开发新领域产品最终实现销量和销售额的逆势增长。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全力发展国家政策支持的酚醛树脂和酚醛树脂基基复合材料,例如,特种酚醛树脂、电子级酚醛树脂、高性能涂料、电子油墨、橡胶轮胎助剂、增强型复合材料、高端磨料磨具等酚醛树脂及酚醛树脂基复合材料等。

  公司致力于研发、产销摩擦材料、页岩气覆膜支撑剂、磨料磨具、耐火材料、新型节能阻燃建材、表层涂料、模塑料、轮胎橡胶等多用途酚醛树脂产品,拥有10大系列800多个品种,已建在建产能达到64.86万吨/年,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前列,酚醛高端复合材料树脂配套扩产项目也逐步达产达效。公司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酚醛树脂),中国电子材料行业评为专业十强,是“神舟”系列飞船、“复兴号”中国标准高铁隔热保温材料供应商。

  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高性能树脂工程中心科研平台,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双碳要求,围绕绿色能源发展要求,布局前瞻开发,积极开展以生物基酚醛为基础的绿色酚醛树脂的研究,开发了系列绿色低碳酚醛树脂,生物基改性酚醛树脂已用于石油开采,解决了高耐温、高耐盐、可降解等一系列技术难题。自主创新研发出电解铝阳极用导电型酚醛树脂,替代煤沥青,改良了碳素阳极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并有效促进电解铝产业链的节能减碳;积极聚焦下游客户在耐热性、高强度、高效率、耐用性等高性能方面提升的需求,在高强高耐热用酚醛树脂的研究及产业化方面实现技术突破。

  电子化学品是电子材料及精细化工结合的高新技术产品,是横跨电子信息与化工领域重要的关键性基础材料,随技术创新的发展,电子化学品的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当前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和国际竞争局势复杂多变。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重要基础。国家对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加速推进,面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的考验,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2022年,国内电子化学品行业在砥砺中前行,虽遇困难,但发展势头不减。应用市场角度来看,多方因素影响下,下游应用市场发展呈现差异化。随着全球通胀疑虑升高及能源成本飙升,俄乌战争悬而未决,经济发展形势变化对全球经济成长造成严峻挑战,全球半导体市场正在进入疲软期;消费需求整体回落带来面板需求整体结构变化,面板价格持续走低,各主要企业产能稼动率持续调整,全球显示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挑战。PCB市场表现季度分化明显,锂电池行业发展如火如荼,光伏行业发展欣欣向荣。

  在下游市场发展影响下,以半导体、新型显示或PCB用电子化学品为主业的公司发展承受着很多压力,以锂电池材料或光伏用电子化学品为主业的公司发展较好。发展分化情况下,行业投资动能不减,2022年,国内投资开发电子化学品的项目进一步增多,企业、长期资金市场向电子化学品领域的投资进一步增加,优势企业纷纷融资扩产,覆盖领域与产品不断拓展。

  2022年,化工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制作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经济发展形势下行,企业进出口受到较大阻碍,局地物流受限,所需成本也不断增加。

  截至2022年度,公司电子级酚醛树脂已经占据行业主导地位,特种环氧树脂产品以其优异的产品特性成为同种类型的产品业内翘楚,在半导体封装模塑料,IC载板、高性能覆铜板、印制线路板油墨等领域成为国内最大的树脂供应商,光刻胶用线性酚醛树脂等产品打破国外垄断,公司电子化学品服务全世界有名的公司如Panasonic、生益集团、建滔集团、南亚集团、台耀科技、台光电子、华正集团、容大感光、华海诚科、科化新材料等国内外知名公司。

  政策层面,工信部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更好满足多种应用领域差异化、定制化需求,支撑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作出了顶层指导。

  随着化石能源的日益减少,生物质资源作为一种潜在的清洁、安全、可再生资源,将成为人类未来新能源和新材料的重要来源。据估算,目前,地球上每年新生成的生物质资源总量约为消耗石油天然气和煤等能源总量的10倍,市场潜力巨大。

  2022年,我国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9.77亿吨,估算可收集量约7.37亿吨。根据粮食产量推算,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秸秆理论资源量占全国的78%以上。但由于秸秆收集难度大、与化石等资源相比应用成本高、高值化利用生产技术得不到突破,造成长期以来,秸秆乱堆乱放、直接焚烧、低值化利用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推动该产业系统性、产业化、高值化发展迫在眉睫。

  公司自1979年建厂就涉足生物质产业,研发的“圣泉法”生物质精炼一体化技术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该技术绿色环保、高效率节约能源,系统性解决了秸秆中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三大组分难以高效分离的全球性难题,实现了高值化利用,可产出上百种产品:纤维素部分,生产纳米纤维素、纸浆、生物质模塑餐具等;半纤维素部分,既可生产糠醛,又可生产木糖、L-阿拉伯糖;木质素部分,可生产染料分散剂、沥青乳化剂、航空煤油等;剩余部分可生产有机钾肥。该项技术产业化有望打破长期以来对化石原料的依赖和国外垄断,真正将秸秆“吃干榨净”,致力于实现生物质化工、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的并驾齐驱。

  公司是以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材料及新能源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酚醛树脂、呋喃树脂产销量规模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科学技术创新,陆续推出铸造用环保型呋喃树脂、涂料、保温冒口等铸造辅助材料,各类环保型、耐热及增韧改性高性能酚醛树脂、印制电路板及光刻胶用电子级酚醛树脂、电子级环氧树脂以及航空航天用高强度酚醛预浸料、高强低密度酚醛SMC、阻燃增强轻质酚醛轻芯钢、改性阻燃酚醛泡沫等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到汽车、风电、核电等机械制造领域,以及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轨道交通、航天航空、船舶运输、建筑节能、高端刹车片、高端磨具磨料、冶金耐火、海洋防腐、3D打印等国民经济所有的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通过对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以及生产并销售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材料及相关这类的产品获取收入,盈利大多数来源于于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材料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出售的收益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公司设供应部,统一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成立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招标管理制度》、《电子采购平台化招标管理制度》、《质保金支付管理办法》等采购管理制度,依据相应的制度要求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通过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议标方式来进行。企业成立了集团原料组,苯酚、甲醛等大宗基础化工原材料主要从利华益、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大规模的公司采购,品质稳定可靠。

  公司自主开发了圣泉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平台涵盖了原材料、包装物资、备品备件、设备、办公用品、基建项目等十余类物资。公司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做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实现了公司采购信息化、招标公开化、透明化、集中化,提高了采购效率、吸引了新供应商、降低了采购成本。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审核,新供应商需要出示多次样品检测,检测合格后供应商提交相应资质文件,审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并定时进行评审。公司依靠多年在市场上的领头羊,与国内外优质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原料价格波动时,公司也能够争取到较为有利的价格水平。

  公司按照每个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同时为了确认和保证产品供应的稳定、提高对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会依据市场情况备有一定的库存。公司启用了信息化、精细化的SAP ERP系统,ERP系统生产模块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订单自动生成生产订单,生产部结合库存以及产能情况对生产订单进行审核后,将生产订单下达至生产车间,车间接到订单,根据相关生产订单需求领取所需的物料,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后通过SAP系统报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主要是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也存在少量经销的情况。公司境内销售主要是采用直销模式,境外销售适当采用经销模式。在目前发展阶段,公司集中优势服务中国本土客户,同时会根据海外客户要求及自身资源配置情况,适当通过经销模式,拓宽销售经营渠道。公司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即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协议,并按照订单约定发货,产品由经销商或计算机显示终端签收后实现产品控制权的转移。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8亿元,同比增长8.76%;主要系产品价格上涨及销量增长所致;经营成本75.76亿元,同比增长13.05%,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及销量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7.03亿元,同比增长2.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企业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在2023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05,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主营业务: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材料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瑞好新能源产业园

  主营业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瑞好新能源产业园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蒸汽、压缩空气的生产与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煤炭及制品、炉渣、钾肥、有机肥。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预计2023年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13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370,000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下表: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系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做担保的最高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有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担保是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严格执行了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72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交易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

  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产品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明确规定,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真实的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经审议,我们认为基于外汇收支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49号”文《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8,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4,406,003.74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74,280.78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7,631,722.96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9,333,247.08元(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906,105.23元)。

  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8,628,011.0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443,034,014.79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00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761,536.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560,667.27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6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7005)。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建设未完成,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考虑市场需求及后续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等因素,公司决定:

  1、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4,414.00万元调减至1,715.45万元并对该项目结项,调减的募集资金12,698.55万元及利息收入132.43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053.00万元,建设期为18个月,不足部分以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2、结项募投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截至2023年2月23日,“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0.6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9,913.33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本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3,222.02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4,06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XYZH/2023QDAA3F006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圣泉集团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泉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安排,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105亿元的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包含延续和新增),以上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融资资料。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2023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